中国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的财产归属制度,主要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独立财产制和夫妻合作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结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夫妻独立财产制则是指夫妻结婚后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夫妻合作财产制则是两者的结合,既有共同财产,又有个人财产。与中国不同,加拿大采用的是“分割共同财产制度”,这意味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进行公平分割。加拿大还遵循着无论婚姻关系状况如何,夫妻双方的所有财产与债务都是平等分割的原则。因此,在财产分配方面,中国和加拿大存在一定的异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