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籍法,中国大陆目前不允许双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一个中国公民自愿获取外国国籍,那么他/她将丧失中国国籍。同时,中国国籍法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如果一个中国公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自动取得外国国籍,那么他/她也将丧失中国国籍。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中国公民申请并获得外国国籍而未放弃中国国籍,那么他/她将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中国大陆不允许双重国籍。
然而,中国政府也意识到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困扰,例如华裔子女或海外华人的国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在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实施细则》。根据这个细则,华裔子女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保留中国国籍,以保持与中国的血缘关系和文化联系。同时,根据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政策,海外华人科学家可以保留中国国籍,并享受一些特殊待遇,以促进与他们在海外的合作。
总的来说,中国大陆目前不允许一般公民持有双国籍,但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华裔子女和海外华人科学家有一定的特殊政策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