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加拿大没有法律限制永久居民的居住地,也没有“户口”制度,但是作为新移民,尤其是省提名移民项目,对居住地还是有影响的。
有不少新移民中在省提名申请中表示自己愿意在所在的省份居住,如果拿到PR后搬到其它省,这就是一种虚假的居住意愿,这一种虚假陈述在被发现后后果很严重;也有一些人,在某省定居之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应该省份的生活模式和社群氛围,想要去其它省份寻找新机会,这也是一种搬家需求。理论上移民后可以随意搬去其他省居住,可如果你是通过省提名移民项目移民加拿大,并且刚来该省份不久,移民官有权利根据申请文件的虚假陈述这一个罪名对你实施严重的处罚,甚至是撤销你的永居身份。
那这样的话,不就无法搬家了吗?别担心,只要你的理由正当,提出时间适宜,搬家也是非常容易的。常见的正当理由有:
- 家庭团聚:新移民出于和子女,配偶团聚的目的搬往其它省份;
- 工作:公司业务变动、新的更棒的offe、在本地找工作困难(一定要提供自己积极找工作的证明);
- 个人提升:去其他省份的大学进修。
所以,新移民在拿到枫叶卡之后是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城市的,即便是通过省提名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只要理由正当,也可以根据的自己的意愿选择城市。小路在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一般来说,不建议在刚定居几个月的时候提出搬家计划,时间太短移民官会怀疑你没有为留在这里做出足够的努力,定居半年以上再提出搬家计划比较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