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居住时长

老师您好,因为走安省硕士省提名需要累计安省居住时长。中途暑假有几个月回国了,但是房租一直照交,请问这种情况中途回国这几个月可以累积到居住时长当中吗(打算拿租房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还是说移民局还是会结合你的出入境记录来判断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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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的了解,加拿大移民局在审理申请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你申请安省硕士省提名时,确实需要累积一定的安省居住时长。回国期间交房租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材料,可以证明你对租房合同的履行情况。然而,移民局可能还会结合你的出入境记录来评估你的居住时长。尽管你回国期间继续支付房租,但如果出入境记录显示你在回国期间离开了加拿大的话,移民局可能会考虑将这段时间从你的居住时长中减去。因此,除了提供租房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外,你还可以提供其他能证明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材料,例如日常开销的账单、银行对账单等。这将有助于提高你的通过率。最终决定权仍然在移民局手中,因此建议你在申请前咨询专业移民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希望你申请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