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省提名联邦阶段停止工作的问题

请问省提名联邦阶段期间,如果被解雇,需要向IRCC申报吗?很多人说一般的处理是不声张,安静的等PR下来再说。如果这样的话,半年不申报失业可以吗? 另外,IRCC对全职工作的定义就是30小时每周吗?如果有连续3个月内工作时长不超过120小时还能算full time 吗? 谢谢

在省提名联邦阶段期间,如果被解雇,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向IRCC申报的。许多人选择保持沉默,并等待永久居民身份(PR)批准。在半年时间内不申报失业,一般情况下,可能没有严重的后果,但最好咨询专业移民律师来确定具体情况。

至于全职工作的定义,根据IRCC的规定,一般来说,全职工作是指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如果在连续3个月内工作时长不超过120小时,通常不符合全职工作的标准。

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人情况、移民类别和省提名计划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移民机构,以确保你的权益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