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单独申请CEC再申请配偶团聚移民是否可行?

我们是2021年11月先申请了non-EE PNP移民,配偶随行,夫妻两个人均被深度安全调查,至今没有结果。目前我持毕业工签,配偶持配偶工签,均于2024年9月过期,两人均位于加拿大境内。 由于non-EE PNP申请16个月没有结果,我个人又于2023年4月申请了CEC移民,没有选择配偶随行,经过两个半月后获批,没有被安全调查。在CEC申请中,我如实披露了配偶和孩子的情况,孩子2020年于加拿大出生。 我想问如果我先拿枫叶卡,之后再给配偶申请家属团聚移民,这样是否可行?

根据您的情况,您先单独申请CEC移民并获批,然后再给配偶申请家属团聚移民是可行的。CEC移民是一个独立的移民类别,如果您满足其要求并成功申请获批,您可以取得枫叶卡(永久居民身份)。然后,您可以为配偶进行家属团聚申请。

在申请配偶团聚移民时,您需要满足一些要求。首先,您必须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其次,您需要证明您与配偶关系真实合法,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此外,您还需要满足财务能力的要求,以证明您能够在加拿大负担得起您和配偶的生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配偶团聚移民的申请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审批。您可以在申请被接受后监控移民部门的处理进展。在等待过程中,您的配偶可以继续合法居留在加拿大。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顾问,以确保您的申请流程和材料准确无误,以增加成功获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