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时间

PR登陆后在加拿大境内一次性连续居住了2年零11个月,然后就出境,出境时间一次性连续满2年零1个星期。请问那之前首次登陆后居住的2年零11个月是不是就等同作废,不能计算到申请入籍前居住时长里了?需要下次返回加拿大后重新再住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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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拿大的入籍要求,成为公民的最低要求之一是在过去的5年中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95天(即3年)。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在PR登陆后连续居住了2年零11个月,并且在出境后连续满足了2年零1个星期的居住要求。根据常规的理解,这段居住时间应该是被计算在您的居住时长中的。

因此,您在加拿大境内连续居住的2年零11个月应该被计算在申请入籍时的居住时长中。您不需要重新返回加拿大并重新居住3年。

然而,最好的方式是联系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IRCC)进行确认。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明确的指导,并确保您符合入籍的要求。您可以通过电话、在线联系表格或亲自前往IRCC办公室与他们沟通。

请记住,移民法规定可能会有变化,因此获得官方和最新的信息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