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工作证明的时效问题

在出国离职前开了工作证明,过了4、5年了,请问还可以作为Employment Records提交吗?另外,签字的人事负责人也离职了,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吗?谢谢!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四到五年前的工作证明可能不再被认可作为当前的就业记录。在加拿大,雇主通常要求提交近期的就业记录,以反映申请人的最新工作经历。如果您过去的工作证明时间过长,可能不会被视为有效的就业记录。

此外,如果签署工作证明的人事负责人离职了,就业记录可能会受到更多的怀疑。因为雇主可能需要核实证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离职的人事负责人进行联系可能变得困难。

如果您需要提交就业记录,我建议您尽量提供最新的证明材料,如近期的工作合同、工资单、税单等。这些可以更好地证明您的雇佣状况和工作经历。

不过,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雇主和申请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对具体情况感到担忧,我建议您咨询加拿大的移民专业人士或就业代理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