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拿了PR, 并且和前女友做了common law,现在还可以给现任办PR吗?目前俩人都在国内

你好,想咨询一下,之前19年办PR的时候是带着前女友一起申请的, 现在在国内,可以给现任办PR吗,会有难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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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9年拿到了永久居民身份(PR),并且与前女友办理了common law的关系。目前,您和现任都在国内,您想咨询是否可以为现任办理PR以及是否会有难度。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您可以为您的现任申请永久居民身份,但需要满足一些要求。首先,您需要满足与现任的关系符合加拿大移民法所定义的共同居住关系的要求。这意味着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与现任已经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并且有共同承担生活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您需要满足其他一般的PR申请要求,包括出身国家的背景调查、健康检查和安全审查等。

在办理PR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度。例如,证明您与现任的关系符合共同居住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如共同居住的地址证明、共同承担的账单等。此外,由于您曾经办理过common law关系,移民官员可能会审查您与前女友的关系,并对您的现任申请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咨询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专业的指导,来确定您是否满足申请PR的条件,以及如何处理过往的common law关系对现任PR申请的影响。他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有关申请过程和难度的详细建议。

请注意,由于移民法规在不断变动,以上回答仅为参考,具体办理过程和要求还需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