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itional Family info IMM5406的问题

想问下,父母离婚再婚的配偶的孩子,孩子是对方和之前配偶的,因此和我没有血缘关系,需要放进这个表里吗?最初申请的时候没写,现在要求更新这个表,不知道是否需要写上,是不是算step brother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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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理解,在填写Additional Family info IMM5406表格时,通常只需要列出与主申请人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亲属。如果这个配偶的孩子是因为离婚再婚而来,并且与你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将其列入表格中。关于“step brother”的定义,通常是指父母其中一方再婚后,另一方的子女。根据您的情况描述,这个配偶的孩子不是您与这个配偶共同的孩子,所以不应被视为“step brother”,也就不需要在表格中进行说明。然而,为了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建议您在表格更新的时候再次确认相关要求,或者咨询移民局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更精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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