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内common law配偶工签

您好,我男朋友拿到了安省和曼省的offer,目前打算用安省学校申学签之后在曼省入读。 已收集了一些同居的资料,但由于没有共同资金联系,感觉说服力不算太强。打算出境前在国内先递交一次试试。然后入境机票买到温哥华,旅游几天后去温哥华边境flagpole,再去温尼伯。 想咨询 1 国内同居的,可以在落地温哥华之后找律师做同居宣誓吗? 2有offer没有入读的情况一定不能办flagpole吗? 因为在温尼伯办的话感觉会问到转学会心虚… 另外请留一个联系方式,我们的学签是diy,配偶工签想找中介帮忙。

1. 如果你们在国内已经居住并且有同居的证据,你可以在温哥华找律师完成同居宣誓。同居宣誓是为了证明你们的关系真实存在,提供额外的证据,可以加强申请的说服力。

2. 一般来说,如果你有安省的学校offer但还没有入读,是可以办理flagpole。在flagpole时,你可以解释你的具体情况,例如选择在温尼伯办理flagpole是因为你们的安排更适合在那边办理。不必因转学产生的疑虑而担心,只要解释清楚你们的实际情况即可。

关于配偶工签的申请,如果你希望找中介的话,我建议你谨慎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确保他们有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并能为你提供透明和可靠的服务。你可以咨询身边的朋友或在加拿大华人社区寻找有关中介的推荐。同时,你也可以自己研究相关的法规和要求,了解配偶工签的申请流程,并咨询移民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帮助。祝你们申请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