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的一年工作经验,假期要排除在外吗?

我今年十月份是入职一周年,准备到时候入池CEC。请问CEC所指的一年工作经验,是否应该把过去一年的假期(例如病假,年假,产假,以及圣诞假期等)排除之后达到1560小时工作才可以?还是说这些法定假期和其他假期也可以算作工作时间经验? 是否有准确的计算方式?例如如果是不是unpaid leave就不能计入工作时长,而paid leave就可以计入?

根据加拿大经验类别(CEC)的要求,一年的工作经验是需要达到1560个工作小时。在计算工作经验时,通常将法定假日和有薪假期计入工作时间经验。因此,包括病假、年假、产假以及圣诞假期在内的假期时间通常是可以算作工作时间经验的一部分。实际上,CEC并没有明确说明要将假期时间从工作经验中排除。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薪假期可能不被计入工作时间经验中。如果你在过去一年的假期中有无薪假期,那么这段时间可能不会被计算在一年的工作经验中。然而,有薪假期通常被认可为工作经验的一部分。如果你的假期中有无薪假期,请确保计算时准确排除这些时间,以确保满足CEC的工作经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