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寄工签,在收到重寄的工签之前工作

请教大神:我去年11月收到开放工签的批准信,但之后一直没有收到工签纸。当时问过你们国内的同事说可以开始工作,于是我就开始工作,从1月起就收支票工资。同时在1月申请重新寄工签,今天收到重新寄的工签。在申请系统里看到旧的工签作废。收到的新工签,号码与第一次的工签号码不同了,签发日期变为3月8日。那么我在收到新的工签之前开始工作并收支票工资是没有问题的对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之前收到的工签纸可能丢失或遗失了。然而,在收到重新寄发的工签之前,您已经开始工作并且收到了工资。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法规定,您必须持有效的工签才能合法工作。因此,在您收到新的工签之前开始工作是不符合规定的。尽管这是由于您未收到原始工签造成的,但您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新收到的工签具有新的工签号码并且签发日期为3月8日,这是新的有效起始日期。

您现在已经收到了新的工签,建议您在收到工签之后立即终止任何违法的工作行为。然后,您可以与雇主沟通并解释这个问题。您可能需要停止工作一段时间,直到您的新工签生效。您还可以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重要的是,遵守相关法规对于您的移民和工作前景非常重要,以免发生任何问题。

请注意,我不是移民律师,我的回答仅供参考。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