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PR信中提到的'failure to declare all of your family members'是指申请人在EE申请中没有声明、列出所有陪同的家庭成员。这包括配偶和依赖申请人的子女。如果申请人没有在申请中列出所有家庭成员,不论他们是否陪同申请人一同移民,这些未被申报的家庭成员将被永久性地排除在加拿大家庭团聚类别的移民资格之外。
而对于您的问题,如果您希望几年后为国内的父母办理团聚移民,您仍然需要在申请中正确地声明和列出您的父母作为您的家庭成员。在提交EE申请时,确保将您的父母作为非陪同家庭成员列入申请中并提供相关的支持文件。请记住,团聚类移民有特定的要求和流程,您可能需要满足特定的收入要求和提供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专家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