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联邦后的出境记录

提交联邦后,去了美国3次,都是三天以内的短途,请问需要通过webform告知移民局吗? 如果需要,应该附上何种证明材料? 谢谢您。

根据我的了解,如果您在递交联邦移民申请后出境并访问其他国家,您需要向加拿大移民局提交您的出境记录。对于短期去往美国的旅行,您不必通过webform向移民局告知。然而,即使您的出境次数较少且时间很短,持有一些证明材料是很有帮助的。

首先,您可以保留与出境行程相关的航班、火车或汽车票据。这些票据可以作为证明您出境前往美国的文件。另外,您还可以收集与入境美国相关的文件,例如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放的入境卡片、护照上的入境戳记等。

如果可能的话,您还可以保留一些与出境旅行相关的酒店预订或旅游行程的文件,以证明您是出于旅游目的前往美国的。

最后,如果您的出境行程有特殊原因,例如参加会议、买房、探亲等,最好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会议邀请函、房屋购买合同或亲属邀请信件。

保留这些证明材料对于您日后可能需要提供有关您的出境记录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详细的指导,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与加拿大移民局联系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