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夫妻团聚还是应该先旅游签再境内夫妻团聚?

你好,我和妻子都是PR,现工作关系居住在日本。我的枫叶卡已过期,且没有满足2年居住义务,申请PRTD被拒后appeal了正在等待hearing。现在想尽快回加拿大。想请问一下我是该坚持hearing,还是放弃PR然后申请境外夫妻团聚?或者是申请旅游签(或探亲签?前妻和孩子是加公民且在加拿大境内)再境内团聚比较快?谢谢了!

根据您的情况,我可以给您一些建议。首先,如果您想尽快回到加拿大并且团聚,可以考虑申请旅游签证(或探亲签证)。旅游签证通常相对容易获得,申请过程也比较迅速。这样您可以首先回到加拿大,然后再在境内办理夫妻团聚手续。

另一方面,如果您决定坚持PR的申诉并等待hearing,那么您需要在日本等待审理结果。请注意,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具体情况取决于移民局的工作负荷和流程。

最后,如果您考虑放弃PR并申请境外夫妻团聚,您需要在您的目标国家(日本)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然后,您可以与您的妻子一起申请境外夫妻团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移民手续。

综上所述,您可以考虑申请旅游签证或探亲签证,优先回到加拿大并在境内办理夫妻团聚手续。如果您决定坚持PR的申诉,那么请耐心等待hearing的结果。最后,如果您决定放弃PR,请在目标国家(日本)办理相应签证手续并申请境外夫妻团聚。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您个人情况和需求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