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移民申请过程中未申报与女友的同居关系已经超过一年。这可能会涉及到对移民法规的违反,因为加拿大将同居超过一年的伴侣视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顾问建议您通过上诉走移民法庭来解决问题。虽然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下的上诉通常不会被拒绝,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除了上诉走移民法庭外,还有其他一些可能的解决办法。您可以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获得个性化的建议。移民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案件,并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此外,如果您的女友有正当事由,可以考虑申请访问签证来与您团聚。访问签证是临时的签证,可以让您的女友在加拿大与您团聚一段时间。但请注意,这并不是一个永久解决办法,而且在申请访问签证时,需要提供清晰的目的和计划,并且可能需要解释未申报同居关系的原因。
综上所述,尽管上诉走移民法庭是一种解决办法,但您应该咨询移民律师以获取更好的建议,并考虑可行性较高的解决方案,如申请访问签证。移民律师将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制定合适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