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经验类别(CEC)项目的要求,工作经验可以在不同的AB类别下叠加。在你的例子中,如果你的第一份工作的NOC代码属于A类别且工作了8个月,第二份工作的NOC代码属于B类别且工作了5个月,你可以将这两份工作经验叠加起来来申请CEC。
CEC项目的主要要求是你在过去的三年内至少取得一年全职(或合计等于一年全职)的加拿大境内工作经验,这些工作经验需要在合格的NOC职业分类下获得。虽然工作经验可以在不同的AB类别下叠加,但是必须满足一年全职工作经验的要求,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请注意,NOC分类只是用来确定工作的职业类别,并不影响你在CEC项目中的工作经验叠加。只要你的工作经验满足CEC项目的要求,就可以将不同类别下的工作经验进行累加。然后你可以根据这些累计的工作经验来申请CEC。
然而,我强烈建议你在进行移民申请之前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注册移民顾问,以确保你的申请符合最新的政策和要求。他们将能够为你提供准确的建议和指导,帮助你顺利完成CEC项目的申请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