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EE申請過程中common law問題

兩個月前遞交了EE 申請材料,當時還是single。再過一個月和女友住一起滿一年了,女友已經是PR。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滿足條件後申報 需要補交哪些資料?我的case會有延遲嗎?或者我外出租房搬出去住,這樣就不滿1年了,現在不知道怎麼辦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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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递交EE申请时是单身,之后与女友共同居住已满一年,女友也已经是永久居民。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补充申报common law配偶关系的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共同居住的证明,例如联名账单、租约、共同财产证明等。另外,您还需要填写和签署EE申请表上关于common law伴侣及其身份信息的部分。请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来支持您的common law关系。在补交完相关材料后,您的申请有可能经历一定的延迟,因为相关材料需要审查和核实。一般来说,移民部门会通知您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或提供更多材料。如果您担心延迟问题,您可以参考 following Canadians 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寻求专业的帮助,他们专门为移民申请人提供支持。另外,如果您搬出去租房并不满一年,可能会影响您申请common law关系。您可以咨询专业移民律师或咨询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