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描述,您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申请留学生新政所要求的雇主证明信的缺失。根据新政规定,留学生需要向移民局提供雇主信来证明他们在5月6日之前已经有正式的工作。您现在所面临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您的原来的工作有合同和工资单,但没有雇主信,而临时工作只有工资单,没有合同和雇主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1. 跟原来的公司沟通:您可以联系原来的公司,说明您需要他们提供一封雇主证明信,以便您能够申请留学生新政。您可以解释情况,并请求他们的帮助。如果他们同意提供雇主证明信,那么问题就解决了。
2. 寻求其他证明:如果原来的公司不愿意或无法提供雇主证明信,您可以寻求其他方式来证明您在5月6日之前有工作。您可以尝试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请求他们提供一份证明您曾经在公司工作的书面文件,如在公司的员工档案或劳动合同等。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无法获得雇主证明信或其他证明文件,您可以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专家,寻求法律援助。他们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情况,并提供合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最好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