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证明公证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下无犯罪证明公证在申请CEC的时效有效期的问题。 我的无犯罪公证是2018年5月开出的。本人2018年7月入境加拿大,至今都一直在加拿大。想问下,现在这份无犯罪公证在办理CEC时还能继续使用吗?看到这个链接里加拿大境外的无犯罪公证都要在离境之后开。我这种开具之后只在国内逗留了两个月还能继续用这一版证明吗?谢谢! 附上IRCC的链接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apply-permanent-residence/police-certifica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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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2018年5月开具了无犯罪公证,并于2018年7月入境加拿大。根据IRCC的政策,加拿大境外的无犯罪公证通常要求在离境之后开具。然而,由于您在入境加拿大后只在国内逗留了两个月,您的无犯罪公证可能仍然有效。

但是,请注意,CEC申请的时效有效期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IRCC的要求,CEC申请人需要提交最近6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因此,如果您计划提交CEC申请,请确保您的无犯罪证明公证依然在有效期内。

为了确保您的申请顺利进行,我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公证处或有关部门咨询他们的意见。他们将能够给您最准确的答案,并告知您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无犯罪证明公证。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移民代理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每个移民案件都有不同的因素和要求,咨询专业人士将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正确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