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的规定,实习经验可以在申请联邦技术移民的工作经验类别(FSW)中计算。但是,这取决于实习的性质和是否满足特定要求。
首先,实习必须是一个全职的、有报酬的工作,且工作时间要与全职员工一致。这样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工作经验。
其次,关于雇主信,通常情况下,加拿大移民部要求雇主的信函在上面盖有公司的公章。这是为了确保信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而,如果无法获得公司的公章,通常可以接受上司或领导的签字。但是,最好在信函中注明为什么无法提供公司的公章,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来支撑你的工作经验。
请注意,最好还是确保尽可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以增加工作经验的认可度。此外,每个案件都是独立处理的,最终是否认可工作经验仍由加拿大移民官员决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移民律师或相关专业机构,以确保您的申请符合要求并得到正确指导。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