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累计居住5个多月,一定无需无犯罪证明?

请教各位 我在18岁之后没有在中国国内连续居住6个月,只有累计居住了5个月多一点(包含出入境当日合计154天)。这种情况下是一定无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吗?还是提交申请时不要求,签证官后面仍然可能要求提供? 多谢各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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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拿大EE(Express Entry)的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您在中国国内累计居住了5个月多一点,没有连续居住满6个月。一般来说,如果您在过去10年内居住在任何一个国家超过6个月,您可能需要提供该国家的无犯罪证明。然而,每个案件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且最终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取决于加拿大签证官。如果您的居住时间没有满足6个月的要求,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可能不需要提供中国的无犯罪证明。但请注意,最终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仍由加拿大签证官决定,因此,在提交申请时仍然要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如果签证官后续要求您提供无犯罪证明,您需要按照要求提供该文件。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加拿大移民局的要求,并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