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Law 材料补交

请求帮助,现在我和对象是common law,我正在申请加拿大境内申请夫妻团聚移民,最近收到CIC的材料补交letter,需要证明我们同居了一年,我们没有联名的财产或者债务合同或者记录,只提供了:车保险联名一年的记录,joint bank account statement和地址更改记录,驾照以及驾照地址更改的记录,还有一起报税的记录。 如果没有联名的财产债务,或者租房记录,有没有问题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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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即车保险联名记录、joint bank account账单、地址更改记录、驾照及驾照地址更改记录以及一起报税的记录,这些都属于证明您和对象同居一年的材料,并能够作为补充证据来支持您的夫妻团聚移民申请。虽然没有联名的财产或债务合同,也没有提供租房记录,但这些补充材料可以证明您们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生活方式。CIC会综合考虑您提供的所有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评估您的申请。重要的是,确保您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附上合适的解释说明,以便CIC能够充分了解您和对象的关系及同居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相关证据,比如共同居住的朋友或家人的证明信等,也可以一并提供,以增加您申请的可信度。祝您成功获得夫妻团聚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