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父母担保移民的影响

想咨询下我的情况。我是18年3月离婚,没有孩子。当时因为人数算错,18年收入只够三人不够四人。差额大概1万。19,20年收入够,21年预计也够。 我想知道如果我想把18年前夫的收入加进来,应该怎么操作?我们俩是新移民,他18年可能有加拿大报税收入。如果是加拿大收入,是不是让他提供当年报税noa就可?如果是海外收入,是不是要现在去补交海外收入的税?他会需要做成co-signer 占他的名额么? 另外我的情况如果用18年收入过于复杂是不是会影响申请进度?是否建议用19-21年收入再申请更稳妥?

离婚对您父母担保移民的影响将取决于您在离婚后的经济情况。如果您的收入仍然能够满足担保移民的要求,那么离婚并不会对申请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如果您的收入不够,您可能需要找到其他方式来弥补收入差额。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 加入前夫的收入:如果您的前夫是加拿大居民并产生了加拿大的税收收入,您可以请他提供相关的报税文件(如NOA)作为证明材料,并将其收入纳入考虑范围。这将有助于填补收入差额。

2. 海外收入补税:如果您的前夫有海外收入,您需要补交相应的海外收入税收。您可以咨询加拿大税务机构或专业税务顾问,了解如何申报和补交海外收入税款。

关于co-signer的问题,如果您的前夫同意成为共同担保人,他的名额将作为担保人之一计入申请。这可以增加您的申请成功几率。

最后,如果用18年收入过于复杂并可能影响申请进度,您可以考虑使用19-21年的收入来申请,这将使申请更加稳妥。重要的是确保您的收入达到要求,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您对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您的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