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兩份工都提供LMIA?

請問一下,向來有打兩份工作,現在找lmia, 跟兩位僱1都提出要求,讓他們都提供lmia, 以防萬一其中一位不被approve 也有另一份,請問這樣可有衝突? 如兩份都approve 是可要寫解釋或申報放棄其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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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拿大的移民规定,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多份工作,但是每一份工作都需要单独获得LMIA(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批准。LMIA是由雇主向加拿大劳动部门提交的申请,证明该雇主需要外籍劳工来填补加拿大本地劳动力市场的空缺。

如果您决定同时申请两份工作的LMIA,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要确保每一份工作都满足LMIA的要求,包括工资、工作条件等方面。

2. 如果两份工作都获得LMIA批准,您可以选择同时从事这两份工作。然而,注意工作时间的冲突。确保您能够根据雇主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3. 如果两份工作其中一份没有获得LMIA批准,那么您只能从事获得批准的那份工作。因为在没有LMIA批准的情况下,您无法合法从事工作。

4. 如果两份工作都获得批准,但您只打算从事其中一份,您需要向没有被选择的雇主说明情况,并正式放弃那份工作的机会。

请注意,LMIA是一个独立的审批过程,每份工作都需要单独申请。同时,决定从事哪份工作是您的个人决定,需要您与雇主进行协商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