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grad 工簽+ LMIA 每週時數/僱主數目

請問以post graduation work permit 打工,可以為兩家不同公司打工嗎,還是規定一家?如果兩家可行,其中一家一是提供LMIA 的僱主ok 嗎(我為他們打每週30 小時), 剩下每週還可以為第二家公司打10 小時工對嗎?

根据加拿大的规定,持有post graduation work permit的留学毕业生是可以为两家不同的公司打工的。您可以选择同时为一家拥有LMIA(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的公司工作30小时,剩下的时间可以为另一家公司工作10小时。这样的安排是符合规定的,也不会影响您的工作权限。请注意,在寻找和接受工作机会时,确保您满足所有的签证要求和规定,以避免任何潜在的问题。如果您对具体的情况有更多疑问,建议您咨询加拿大移民局或专业的移民律师来获取准确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