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申请PGWP但是拿到大签之前去美国读书直到现在(学签已过期)。 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申请旅游签进入加拿大(没有加拿大工作offer并且暂时不准备找加拿大的工作),如果这样是否会影响PGWP? 另外在美期间一直没有去第三国,是否符合移民法5-190(3)(f)的TRV exempt条款直接入境(新工作许可能否被看作学习许可的extension)? 多谢!

请教各位大神,我2021年刚抽中,关于主申请人的问题,我父亲曾丧偶再婚,我母亲是第二任妻子,父亲政治背景是党员,并且1992年曾申请美国移民被拒签了,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以我母亲为主申请人会比较好呢?谢谢各位

请问因为我在加拿大读书某个寒假期间回中国了14天,所以需不需要在IMM 5669个人历史以及过往地址中写出这个经历,从而把在加读书的时期风格为两段,例如: 2018-09 2018-12 Studying Canada 2018-12 2019-01 Travelling China 2019-01 2019-06 Studying Canada 同样的,是否也要在IMM 5562的旅行经历中也写成两段: 2018-09 2018-12 113 days Canada 2019-01 2019-10 600 days Canada 我有这个顾虑是因为在IMM 0008总表中写明了最后一次入境是2019-01,所以我担心签证官会怀疑为什么没有说明这次离境经历。 非常感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