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Certificate of No Criminal Conviction,简称CNCC)是指一个人在特定时间段内没有被定罪或判刑的证明。这通常用于在某些特定场合,如就业、签证申请、海外留学、移民申请等过程中,证明一个人没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由相关政府机构或执法部门发放,并根据当地法律和程序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

IRCC关于在中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解释,有点不太明白。 如下图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medical-police/police-certificates/how/china.html) 我觉得字面意思很清楚,需要两件: 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需公证)。 经过公证的翻译件。 也就是说,公证只是关于翻译这个行为,看译文是否准确等等,而不是公证原件里的中文内容是否事实。 这样理解对不对? 如果正确,那是不是在任何有公证资质的机构,比如加拿大境内的,都可以做这个公证,不需要一定在国内的公证处做? 我理解应该是这样,但是网页下面又有一段话: 这么看又必须在国内公证处公证这个翻译件。 有没有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分享一下?毕竟纸面上写的有时和实际操作不一样。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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