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A大学担保的post-doc的Employer-specific work permits,但是现在之前跟B大学申请的项目批了funding,所以我想同时每周10小时左右和B大学完成新项目。不知道要不要告知移民部?这样是合法的吗?谢谢!
现金工
现金工通常指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即雇主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超过法定上限,超过部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员工,以规避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现金工是不合法的,因为它违反了税法和劳动法规定的薪酬支付和纳税义务。这种行为不仅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伤害,也对国家税收和社会保障体系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