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ered to leave

"Ordered to leave" 是一个英语短语,意思是"被命令离开"。这通常指的是某个人或团体被官方机构、雇主、或其他权威机构命令离开某个地方或组织。这种命令可能发生在各种情境下,比如遭到驱逐出境、被解雇、或被要求离开一个私人或公共场所。例如,政府可以下令外国人离开该国领土,公司可以命令员工离职,学校可以命令学生离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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