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省留学生技术移民reference letter问题

您好。我现在在走曼省留学生毕业之后技术移民,旧政,工作六个月后递交省提名。看到帖子说省提名通过后, 曼省联邦阶段需要提供过去10年的工作经验。 请问过去10年只要工作过的雇主都需要要到reference letter吗?兼职也需要吗?还是只需要提供目前帮助我移民的雇主的reference letter 就行?谢谢

对于曼省留学生技术移民,在申请省提名通过后的联邦阶段,一般需要提供过去10年的工作经验。在这种情况下,你通常需要提供所有工作经历的雇主的reference letter。兼职经验也应该包括在内,只要这些兼职与你的技能和工作经验相关。除了当前帮助你移民的雇主的reference letter外,其他过去的雇主的reference letter同样重要。这些雇主的reference letter可以帮助证明你的工作经历和技能,加强你的申请。因此,尽量收集过去10年所有工作经历的雇主的reference letter,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可以为你的移民申请提供更多证明材料。请记住,确保这些reference letter包含详细的职位信息、工作内容、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如果有需要,你还可以提供其他支持文件来证明你的工作经历,如工资单、合同以及与雇主的通信记录。最好咨询专业的移民顾问或相关机构,以确保你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符合移民部门的要求。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