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后工签续签与RNIP

1、毕业后工签与配偶工签的延续,是否需要雇主提供普通的job offer?还是一定要LIMA的job offer呢? 2、以雇主的店铺或者公司名义纳税,是否等同雇佣关系? 3、job offer其实等于国内的劳动合同?无需雇主作出担保也能开出? 4、我们已经在RNIP其中一个试点在读,明年毕业,值得为这项目继续在这里生活、等待吗? 问题有点多,谢谢!

1. 对于毕业后工签和配偶工签的延续,是否需要雇主提供普通的job offer还是LIMA的job offer,具体要求可能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申请毕业后工签延签时,需要提供一份有效的就业机会。对于配偶工签,需要配偶自己满足相关的工作要求,并且雇佣单位提供有效的job offer。你可以咨询加拿大移民部和加拿大签证中心,了解具体的要求。

2. 以雇主的店铺或公司名义纳税并不等同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一种法律上的约束和雇佣双方的权益保障。雇主需要为员工提供工作合同,明确雇佣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纳税只是一种税务义务,与雇佣关系并不直接相关。

3. job offer在加拿大可以理解为雇佣合同或工作协议,雇主在提供工作机会时需要详细说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条件等。但是,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雇佣合同的具体要求,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或咨询相关机构,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4.是否继续在RNIP试点项目留下并等待,这是一个个人决定,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职业发展、生活质量以及对加拿大的留学和移民进程的期望。你可以考虑当前的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并与专业人士咨询,以做出更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