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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英文全称是Canada Permanent Resident,PR即为Permanent Resident的简称,意思是永久居留,所以加拿大永居身份也会经常简称加拿大PR卡。

加拿大永久居民是一种在加拿大的在留资格,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不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可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与工作。永久居民须在每1825天(5年)之中于加拿大至少停留730天(2年)以上,否则就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此身份一旦获得便不会自动失去(除非违反法律)。此外,因陪同一位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或受聘于加拿大境内设立的企业,而在加拿大外停留的时间也被认为是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

我是PR,伴侣在国内,有加拿大的旅游签证(有效期至2023年)。我们今年6月提交了豁免信申请,因为没有收到回复,于一个月后(7月初)重新提交,也是同样的结果。八月初又提交了一次,到现在已经一个半月,仍然没有任何回复。 三次提交都收到了系统自动回复的Acknowledgement邮件,却没有任何IRCC的回应。重复检查了几遍材料,IRCC要求的我们都有提交。看到小红书上很多人都是在14个工作日之内得到的回复。不知道我们这样的情况是否还在合理范围内,是否应该再次提交呢?多谢!

我准备通过CEC申请PR,看到网上说如果材料被分配到香港办公室处理,就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的翻译公证,但是国内要求身份证的翻译公证必须本人持原件去办理,或者在网上申请办理公证也需要本人持原价去取,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我本人也无法回国办理这个公证。请问一下,在加拿大境内走CEC被分配到香港处理材料的概率高么?户口本和身份证的翻译公证是必须提供的么?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