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法定休息日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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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法定休息日由联邦法律和各省份的劳动法规定。在联邦层面上,加拿大有9个公共假日,即元旦(1月1日)、家庭日(第三个星期一)、复活节星期五、维多利亚节(第三个星期一)、加拿大国庆日(7月1日)、劳动节(第一个星期一)、感恩节(第二个星期一)、圣诞节(12月25日)和节礼日(12月26日)。这些法定假日是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而其他非法定假日(例如万圣节、情人节等)则没有法律规定。

各省份对法定休息日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安大略省和阿尔伯塔省规定的公共假日与联邦层面上的法定假日一致。而魁北克省则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劳动节在魁北克省是在5月1日而不是在其他省份的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此外,还有一些省份规定了额外的公共假日,例如英属哥伦比亚省的农民节和新斯科舍省的退伍军人节。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休息日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的。根据加拿大的劳动法,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全职和兼职员工才有资格获得带薪的休息日。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不同的省份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或就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