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被认定为common-law partner,即事实婚姻伴侣,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首先,需要在同居期间满足共同生活的要求,通常是连续12个月或以上,具体要看各个省份的法律规定。其次,双方必须是一个异性或同性伴侣的关系,且没有法律婚姻关系。此外,双方必须在经济上有共同责任和互相依赖,包括共同承担生活费用和财产,以及互相提供经济支持。另外,这种关系必须是一个真实和持久的合作关系,而不是为了逃避其他移民要求而构建的假婚姻。最后,双方必须能够提供证据来证明他们满足这些条件,例如共同的银行账户、房产文件、保险单、联名账单等。如果满足了以上条件,夫妻同居伴侣可以享受到与法定婚姻类似的许多权益和福利,在移民申请、税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也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但具体的条件和权益也可能因各个省份和领域的法律差异而略有不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