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权利保持沉默。这是加拿大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被称为“不自证其罪”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被告人不必证明自己的无辜,也不会因为保持沉默而受到不利待遇。
根据加拿大刑事法律,被告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或出庭时,有权选择保持沉默,而且不会因此受到不利后果。这意味着被告人不需要回答调查人员的问题或向法庭提供证词。此外,如果被告人选择保持沉默,法官和陪审团不能将其沉默视为有罪的证据,也不能在定罪阶段引用被告人的沉默作为指控的基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选择发表陈述或为自己辩护,那么法庭可能会将其陈述用作对抗指控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陈述可能会受到质疑和交叉询问。
总的来说,加拿大的刑事司法体系确保了被告人的权利,其中保持沉默是被告人可以选择的一项重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