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离婚后谁有权利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取决于法院的裁决,并且主要侧重于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加拿大法律认为,父母都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一般不会偏袒一方。法院会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学术和情感需求以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来做出决定。在决定孩子的监护权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1. 共同监护权: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决定给予父母共同的监护权,即两个父母共同负责孩子的抚养和决策。
2. 主监护权:有时法院可能会决定给予其中一方父母主监护权,这意味着该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日常决策有更多的权力和责任。
3. 探视权:另一方父母可能会被授予探视权或临时监护权,以确保他们能够与孩子保持联系。
需要注意的是,加拿大法律倾向于促使离婚父母之间合作,并鼓励他们共同制定并执行孩子的抚养安排。如果父母能够达成协议并提交给法院,法院通常会遵循这些协议,并将其视为最佳利益的体现。然而,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据以上提到的因素做出决定,确保最终结果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请注意,法律规定和程序可能会因具体州省而异,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当地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