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消费税率有着复杂的历史变化。最早的消费税是加拿大的商品及服务税(GST),于1991年开始实施,税率为7%。后来在部分省份增加了省级销售税,如安大略省的销售税率为8%,魁北克省为9.975%。2008年,加拿大政府将GST税率从7%调降至5%,同时一些省份也降低了销售税率。此外,一些省份还实施了全面性增值税,如卑诗省的消费税率为7%。总体来说,加拿大的消费税率在不同省份有所差异,但通常在5%至15%之间波动。消费税的变化对加拿大的商品价格和经济产生影响,也是加拿大居民生活中必须关注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