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的组织结构是基于联邦制度的。加拿大由10个省和3个领地组成,每个省和领地拥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拥有自己的议会和政府。在联邦政府层面,加拿大的政治体系是议会制度,由国会、参议院和总督组成。国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总督是英国君主的代表。总督是国家元首,但实际上政府事务由总理和内阁负责。总理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内阁则由各部长组成。加拿大政府在国家事务、国防、外交等方面拥有权力,而省和领地政府则负责教育、医疗、交通等地方事务。这种分权的体制确保了加拿大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互相制衡,保持了国家的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