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省级政府有哪些权力?

加拿大的省级政府在加拿大联邦制度下拥有一定的自治权。省级政府的权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卫生、司法、基础设施建设、就业等领域。省级政府可以制定和执行符合自己省份需要的法律和政策,管理和分配自己的资源,以及代表省份在与联邦政府的互动中发声。每个省的政府由省长和省议会组成,省长是省政府的首脑,负责领导省政府的工作。省议会则负责立法和监督省级行政机构的工作。总的来说,加拿大的省级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治权,可以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