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个人通常可以同时拥有多份全职工作,但是需要注意一些规定和限制。根据加拿大劳动法规定,任何员工在一周内工作超过40个小时即被认定为全职工作。因此,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份工作,确保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加拿大的劳动法也规定每份全职工作都需要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另外,由于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个人同时拥有多份全职工作可能会对报税和福利产生影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雇主了解具体情况。总体来说,在合法的前提下,加拿大并没有明确规定或禁止个人同时拥有多份全职工作的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