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的收据可以用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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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公证费通常是属于个人费用,不被视为可以报销的支出。一般来说,个人支付的公证费用并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列为可索取的费用。因此,公证费的收据通常不能用来作为报销支出。如果您是以个人名义进行公证费支付,建议咨询财务专家或会计师以获取详细指导。另外,如果您是在公司或组织名义支付公证费,那么可能可以通过公司财务部门的程序将公证费报销,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公司政策和会计要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