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作情况下可以享受产假?

在加拿大,根据《加拿大就业标准法案》(Employment Standards Act),雇主必须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产假。通常情况下,员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享受产假:

1. 在同一家雇主工作至少三个月;

2. 在开始休假之时实际已经怀孕;

3. 在休产假之前已经工作了600小时。

产假通常为一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产假期间,员工可以获得部分工资报酬,并保留其就业地位。此外,加拿大还规定父母可以共同享受亲职假(Parental Leave),为家庭提供更多灵活的照料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