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common law 是一种法律制度,源自英国。它基于法官以先前案例为依据做出判决的原则,而非只依靠法律文件或法典。在这种制度下,法律是由法官通过对过去法律案例的解释和应用而建立起来的,逐渐形成一套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体系。在common law下,法官的判决被认为是对法律的解释和引导,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决提供了参考。common law在加拿大的大部分地区得到采纳,只有魁北克省采用的是民法系。在加拿大法律体系中,common law和civil law并存,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地区,这反映了加拿大的多样性和法律体系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