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法律规定,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时间为8小时,一周工作的最长时间为40小时。超过40小时的工作会被认为是加班,加班工资需要按照加拿大劳动法规定进行支付。加拿大劳动法规定,员工在一周内工作超过40小时的部分,应获得加班工资,一般是基本工资的1.5倍或2倍。此外,加拿大的劳动法也规定了员工的休息时间,员工每天工作5小时以上必须有至少30分钟的饭休时间。员工在一周内需要至少有每7天48小时的休息时间。如果雇主需要员工加班,必须提前得到员工同意,员工有权拒绝加班。总的来说,加拿大在工作时间和加班制度方面有着比较完善的法规保护,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