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common law的原则是如何形成的?

加拿大的法律制度是由common law和civil law两种体系组成的。Common law的原则主要来源于英国普通法系統,在加拿大實行的common law主要適用於刑事案件和一些民事案件。其形成包括判例法(precedent)和法官解釋法律的方式,強調先例和通過判例建立起的法律規則。法院的判決會成為未來案件的依據,逐漸形成法律的一部分。在common law体系中,法官在裁決案件時通常會參考先例,以確保法律的一致性和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