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改造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至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其核心理念是强调人的改造和社会的尊严。加拿大作为一个法制国家,也受到了这一理念的影响。在加拿大,刑罚改造的历史可以追溯至20世纪初,当时开始出现利用教育、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等手段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改造措施。1940年代,加拿大进一步加大了对刑罚改造的投入,并提倡罪犯应该接受更为人道的对待,并提供更多的康复机会。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和不断的立法完善,加拿大的刑罚改造制度逐渐走向人性化、个体化的发展方向。至今,加拿大的刑罚改造制度以康复为主要目标,强调罪犯的再教育、改造和重返社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