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地位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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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通过《联邦人权法案》和《加拿大人权法令》等法律文件,规定了对待人们的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在加拿大,地位标识方面,是指个人受到的对待或评价,不能基于其种族、宗教、性别、性取向、残疾等因素而歧视。加拿大政府鼓励多元文化和包容性,致力于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如果有任何涉及歧视或不平等对待的情况发生,个人可以通过相关渠道申诉或求助,政府和社会也会努力确保法律的实施和公平待遇的实现。总的来说,加拿大政府在法律层面努力确保各种人群都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