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劳动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根据加拿大劳动法,全职员工一周的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工作时间需要支付加班费。此外,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后有权享受至少30分钟的不间断用餐时间。在工作8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获得额外的用餐休息时间。此外,加拿大的劳动法规定了最短的休息时间,即在每次工作后至少获得8小时的休息时间。而针对加班、加点的安排,雇主也有相关的要求,需要事先告知员工并获得员工的认可。总体来说,加拿大的劳动法保护员工的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权益,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劳动待遇和休息时间。